企业所得税分税制管理有什么变动? 2025-02-19 06:11:03 商洛税务咨询 17℃ 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政策解析 (一)重新调整后的征管范围明确:对2009年起新工啇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以缴纳的主体税种划分,凡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凡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逐步过渡和实现新办企业纳税人在一个税务机关管理。 (二)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投资占25%以上的,全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