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和单位及自然人,不同的企业性质其税收的品种与税收负担要求有不同.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单位等企业与单位不交个人所得税,只交企业所得税。但对个这些企业与单位中从事工作的自然人(即职员)仍然要交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是一个公民与未有公民资格的16岁以下的小朋友与少年。自然人取得的收入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缴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利息、股息、红利及偶然所得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答:(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以下项目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①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人每月减除费用800元(外籍人员减除费用 4000元);②按政府有关规定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费;③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如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托儿补贴费、差旅费补贴、误餐补贴等),我省规定按每人每月200元扣除。(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个人所得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工资、薪金所得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税工资、薪金=当月份应发工资+当月发放的津贴、补贴(如加班费、岗位津贴等)+当月发放的奖酬金(不包括一次取得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扣除项目合计=税法规定的每人每月减除费用(800元)+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200元)+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费+政府特殊津贴。 
应税所得额=应税工资、薪金-扣除项目合计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分级计算) 
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可运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公式为:(速算扣除数见附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个人一次取得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应税工资、薪金-扣除项目合计)×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该月一次取得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中国公民张某2000年度每月工资收入扣除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费后的余额为1200元,1—11月每月已纳个人所得税各10元。年终时,除当月工资外,一次取得全年12个月的奖金4800元,张某2000年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税额=[(1200-1000)×5%]+(4800×15%-125) 
=10+595=605 
  这些只是部分知识。想详细了解就查看个个所得税税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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