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做税收筹划,应该选择第二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销售1000元空调,赠送300元的电饭煲,由于赠送属于视同销售,那么销售空调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13%=130元,视同销售电饭煲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0×13%=39元,总的销项税额为130+39=169元,总的进项税额为700×13%+210×13%=118.3元,所以,应交增值税额为169-118.3=50.7元
而第二种方式,同时销售1000元空调和300元电饭煲,给予300元折扣,并把折扣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按照规定,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所以,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1000+300-300)×13%=130元,而进项税额依然是700×13%+210×13%=118.3元,这样,应交增值税额为130-118.3=11.7元。
所以,明显第二种方式交税更少。所以税收筹划的结果是:选择第二种方式。
税务筹划方案怎样做
分析行业,了解地区政策,有敏锐的洞察力和精准的切入点,并且筹划的前提,是在实际经验的基础之上,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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