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2008年3月份取得工资、薪金2500元,当月又一次性获得公司奖金9000元,那么,按照规定,他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计算过程如下: 
工资部分应纳税额为(2500-2000)×10%=50(元);奖金部分应纳税额为9000×20%-375=1425(元);3月甲共应纳税为50 1425=1475(元)。到了2008年4月份,甲同样还得缴纳5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样甲3月、4月2个月共应纳税1475 50=1525(元) 
其实,如果甲和公司老板商议一下,将奖金分为2次下发,即3月、4月每月平均发放4500元,这样,甲2个月的纳税情况起了变化: 
3月、4月应纳税额各为(2500 4500-2000)×15%-125=625(元)则2个月共应纳税625×2=1250元。通过上述计算可以知道,第二种发放奖金的方法可以使甲少缴纳税款1525-1250=275元。 
如何筹划个人所得税
1:特别是有业绩提成的单位,利用工资薪酬超额累进的特点,平时每月工资均衡发放。
2:增加单位职工非货币收入的福利,如企业可为职工免费提供宿舍、上下班公车接送、提供免费工作餐等。
3:按当地政府部门规定以较高的标准为职工缴纳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增加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提高职工素质;工会组织在经费限度内可能安排职工参于各项有奖或周末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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