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CHONGQING KAIHO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凯弘会所验[2009]XXXX号
    验 资 报 告
    重庆齐宏商贸有限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09年07月07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由股东贾强、祁建宏于2009年07月07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09年07月07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股东贾强和祁建宏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占实收资本(注册资本)100%。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其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3、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明              (复印件)
    4、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复印件)
    5、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重庆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ОО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09年07月07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重庆齐宏商贸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  际  出  资  情  况
    金 额 出资
    比例 货 币 实 物 知识
    产权 土地
    使用权 其 他 合 计 实  收  资  本
    金 额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其中:货币出资
    金 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贾强 15000.00 5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50% 15000.00 50%
    祁建宏 1.50 50% 1.50     1.50 1.50 50% 1.50 50%
    合计 3.00 100% 3.00     3.00 3.00 100% 3.00 100%
    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重庆齐宏商贸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贾强和祁建宏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06月16日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渝名称预核准字[2009]渝北经第233036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由股东贾强、祁建宏于2009年07月07日之前一次缴足。其中股东贾强认缴人民币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出资方式为货币;股东祁建宏认缴人民币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09年07月0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贾强和祁建宏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的100%。
    (一)、贾强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50万元,于2009年07月07日缴存重庆齐宏商贸有限公司(筹)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观音桥分理处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账号内;
    (二)、祁建宏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50万元,于2009年07月07日缴存重庆齐宏商贸有限公司(筹)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观音桥分理处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账号内;
    四、其他事项说明
    贵公司正处于筹建期,尚未建账对投入资本进行账务处理。
    重庆凯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ОО九年О七月О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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