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5条规定: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请问如何办理已过期的四年未参见年检的税务登记证的注销?
不能以工商执照已被吊销的理由而让税务部门出具注销证明,税务部门也不会出,税务部门的方法是正规的工作流程,要不想让法人上黑名单,就得按流程做.
不正常办理税务注销的,会计受到什么影响
不会的,税务局只是吓唬你而已。你可以告诉税务局,你不是企业的法人,承担责任的不应该是你,既然老板都跑了,找你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是程序上的问题,能配合就配合,实质性的问题你又解决不了,让他们找老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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