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 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 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6) 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注销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资料:tgzl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公司要注销,是一般纳税人,税务方面要注意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注销时存货不需要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待该存货销售时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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