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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注销后什么时间可以重新办理

商量税务代办 15℃ 0

提问内容:你好!2004年我办理了一家企业,同时也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由于很多原因,企业一直未经营生产,每个月都是零申报。在2005年下半年根据专管员的建议,注销了税务登记证。但营业执照和代码证没有注销,并且每年都年检了。现在我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请问可以吗?需要哪些材料?盼回复!急!十分感谢! 答复:您好!可以重新办理。资料包括: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公司注册后多久可以办理变更办公地点?

三个月后即可办理变更办公地点迁移
首先办理税务迁移 1.领取表格,准备材料(具体应提供材料在领取表格时会有告知书) 2.办理税务注销,领取完税证明
3.到另一个工商领取企业准入通知书,此时应提交办公地址的产权证和租赁协议复印件 4.到原登记工商部门(海淀)办理迁移 5.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6.到迁入所属税务机关(朝阳)办理税务登记
然后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办理银行基本帐户的问题 如觉得离办公地址过远 造成不便 可以撤消原基本户 到新地址附近办理开户注:办理税务注销时需先办理发票和税金的清缴,如企业在办理迁移过程当中需要开具发票的 可由企业提出申请 税务机关给予保留适当份数的发票后办理注销手续 并将企业税务信息转至新管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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