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要求,你得先注销税务登记,然后凭税务注销证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你没有营业就没有应税收入地税部门不会征税的,但将就你未申报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罚款在2000元以下,你好好沟通一下也许罚个几十块钱就行了。
答案依据:
征管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我现在是个体户经营,但是经营不下我注销,应该要什么手续呢?
手续很简单的,
先分别到地税局、国税局部门注销《税务登记证》,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同时到工商部门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如果刻有公章,带上公章,
如果你还办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就去你当初办这个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
去办以上的注销手续,带起资料,到那里填个表就行。
很快的,而且是不收费的。
但是如果有欠税,可能需要先补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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